2025年佛山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及學校錄取標準如下。
第一層次
市一中面向全市招生的名額分配不低于錄取最低資格要求643分,未完成計劃轉入后續層次招生。
第二層次
10所高中學校面向區內招生的名額分配不低于錄取最低資格要求643分,未完成計劃轉入后續層次招生。
第一批第一、二層次學校錄取標準
附:第一批第一、二層次名額分配到各初中學校錄取標準
第三層次
市一中等11所學校普通生(含剩余招生計劃)面向全市招生不低于錄取最低資格要求643分,并按學校招生計劃1:1比例確定投檔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志愿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投檔控制分數線下以5分為一段依次降分投檔,剩余計劃轉入后續層次招生。
第一批第三層次學校錄取標準
第四層次
面向全市和區內招生的普通高中普通生和民辦學校公費生,按學校招生計劃1:1比例確定投檔控制分數線(不含藝術生),根據考生志愿先后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投檔控制分數線下以5分為一段依次降分投檔,直到該學校招生計劃完成為止。
第一批第四層次學校錄取標準
(編輯:黃銀華)